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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省高校美术音乐类招生问答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江苏教育考试院 2007-10-30 15:44:28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往年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其专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等。

  (2)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08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步骤

1

2007年11月1-2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07年11月25-26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3

2007年12月1-2日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4

2007年12月7-8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5

2007年12月9日开始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考试(9日笔试、10日开始面试)。

6

2007年12月14-15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院校,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7

2007年12月16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全省共设6个考点院校,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8

2008年2月1日-3月20日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9

2008年4月8-9日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10

2008年6月7-9日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类,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今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和北京服装学院等5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绘画专业(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如教育部2008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今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各考点承担的统考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镇江市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连云港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考生须在省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确认信息、缴费和考试。

  10、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1)命题原则:以《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1、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准时到统考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报考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有关规定,按时赴考。

  12、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13、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14、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答:今年我省共设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分别为:

  江苏教育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南京市宁海中学(地址:南京市宁海路39号)

  南京市三十九中学(地址: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无锡市湖滨中学(地址:无锡市建业路17号)

  苏州市第六中学(地址:苏州市东北街132号)

  徐州矿务集团一中(地址:徐州西关煤建三街6号)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33号)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15、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上述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和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和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①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的考生,可在相关院校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②非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其艺术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也可单独组织校考;如院校需要组织艺术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考生一定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和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6、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答:2008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

  17、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成绩?院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何种方式进行公示?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08年4月15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

  我省教育考试院汇总院校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后,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和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向社会公示。

  18、对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艺术类考生除参加七门学业水平科目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艺术类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选考了五门必修、两门选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能超过三门。

  如不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或考生对2007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以及未取得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2008年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在2008年高考报名的同时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

  19、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方可填报普通类相关高校志愿(持有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或高中会考成绩证明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除外)。

  20、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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